综合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访、机要、档案、信息、保卫和机关财务、对外联系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市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