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各处、仲裁委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的通知》、市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领导小组《关于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为载体深化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系统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的意见》精神,办党组决定,在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深入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以此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现就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的主题是: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反骄破满、跨越发展。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是杭州市面临新的形势任务的需要,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是加快建设能与世界名城相媲美,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杭州特点、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开展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在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中,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为总目标,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审视杭州发展实际,总结经验得失,理清发展思路,拉高发展标杆,实现跨越发展。
二、活动内容
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要紧密结合推动杭州新一轮跨越式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围绕完善城市定位、调整发展指标、拉高学习标杆、充实发展战略、推进产业升级、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破七难”、推进大项目8个方面展开。办各处和仲裁委办公室要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和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本处、室大行动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狠抓落实,增强针对性,确保实效性。
三、步骤安排
各处、室要把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作为法制办、仲裁委办公室开展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中心任务,集中精力,抓好落实。整个大行动原则上分三个步骤进行。
步骤一:统一思想(7月初—7月下旬)。主要任务是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清使命、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各处、室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8个方面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方法,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创优意识、争先意识。同时,要围绕拉高学习标杆、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瞄准迪拜等国内外先进城市,广泛开展新一轮“学先进、找差距、理思路、谋发展”活动,真正搞清楚“向谁学”、“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
步骤二:落实举措(7月底—10月底)。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在前一阶段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理念、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真正把法制办、仲裁委办公室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以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的事业大发展。
步骤三:总结提高(11月初—12月底)。主要任务是搞好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的总结工作,提炼经验、宣传典型、巩固成果。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法制办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领导小组,与公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合署。
组 长:吴声华
副 组 长:张广祥、张东涛
成 员:姚小敏、李军、金志华、卞军民、任丹娅、刘凤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办秘书行政处,办公室由姚小敏、赵亮、彭志芳、李楠同志组成,李楠同志任联络员。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两创”总战略,直面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趋势,把握世界产业发展格局的变化,学习世界先进城市发展的规律,参与世界经济的合作交流与竞争,不断提高杭州城市国际化的程度和国际竞争力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杭州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能与世界名城相媲美,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杭州特点,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具有重大意义。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大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要结合政府法制和仲裁工作的实际,围绕8个方面的重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使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真正为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2.抓好结合。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要讲求方法,注重结合。一要注重坚持与创新相结合。既要坚持自己的好理念、好思路、好做法,又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法制机构和仲裁委的好理念、好思路、好做法。同时,要注重工作创新,使继承和创新很好地相结合。二要注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办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大行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参与、全心投入。通过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推动杭州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和仲裁事业的发展。三要注重大讨论与大行动相结合。要坚持虚实结合、以虚促实,既要讨论,更要行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学习讨论和推动工作相互促进。四要与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法制办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切实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五要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相结合。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六要与大型为民服务、“结对帮扶”相结合。按照市委的要求,把这两项市委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抓好。同时,还要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行动计划等结合起来,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文明机关创建”、“为省直机关服务月”活动、市直单位综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和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等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取得实效。
3.精心组织。一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总目标,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的8个重点,进行认真学习,组织讨论,并对城市定位、发展指标、学习标杆、发展战略、产业升级、体制改革、破解“七难”、项目带动等问题进行深化研究,形成成果。二要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使命的基础上,查找不足、明确方向,提出新举措,创新政府法制工作和仲裁事业。三要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即将召开的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把注意力从“讨论”转移到“行动”上来,做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的践行者,扎实开展本职工作,推动杭州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4.营造氛围。要依托杭州政府法制网、杭州法制刊物和板报等各种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推动杭州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市政府法制办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工作计划
中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党组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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