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市直机关党群政府综合部门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办党组研究,围绕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构建法治杭州、和谐杭州的目标,针对事关我市全局的重点问题、急需破解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法制办职能实际,提出我办开展主题活动第二阶段的实施方案。
一、 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1、工作进度安排: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代市政府拟定《杭州市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报市政府批准,于5月上旬正式出台实施,明确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任务目标,落实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试点工作,以试点促全面,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我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圆满完成。
2、责任分工:执法监督处 责任人:卞军民
3、预期目标: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指导下,进一步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试点工作,使试点单位具有牢固的法治理念,具有严密的制度体系,具有规范的执法行为,具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具有文明的机关形象,从而为全市行政机关树立依法行政的典型示范。
二、加强与区、县(市)法制机构联系
1、工作进度安排:建立办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分头联系区、县(市)法制办工作制度,建立长效联系机制,指导区、县(市)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基本工作制度已经建立,年内办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赴区、县(市)法制工作机构调研或者制导工作不少于每人2次。
2、责任分工:办领导班子和各处负责人
3、预期目标:对区、县(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指导和帮助,使区、县(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充实,各区、县(市)的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工作进度安排: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议考核的组成部分。在10月份以前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按卷评查活动,抽查各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发现并纠正问题,开展优秀案卷评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和审查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4月底前完成对全市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行政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
2、责任分工:执法监督处 责任人:卞军民
3、预期目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提高立法质量
1、工作进度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本市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破解“七难”为目标开展今年的立法工作。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4件,包括《杭州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若干规定(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制定政府规章6件,包括《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杭州西湖?龙井茶园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办法》、《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修订)》等。在年内完成上述10件法规规章草案。
2、责任分工:法规处 责任人:金志华
3、预期目标:通过立法解决我市发展中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解决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法律保障,积极推进和谐社会构建。
五、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1、工作进度安排: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探索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调解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探索灵活多样的行政调解方法,努力通过行政调解机制,把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程序内部,促进依法行政,促进执法和谐,促进社会稳定,避免讼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作用,为建设“法治杭州”、构建“和谐杭州”做出贡献。进一步促进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总结以往行政复议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对行政调解的范围、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10月前正式出台《杭州市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暂行规定》。
2、责任分工:复议应诉处 责任人:任丹娅
3、预期目标:通过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制定并实施《杭州市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暂行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作用,为建设“法治杭州”、构建“和谐杭州”做出贡献。
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1、工作进度安排:围绕“服务在前、参与其中、积极善后”的宗旨,充分发挥我办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把好法律关,为政府依法协调处理重 大、复杂、疑难问题出谋划策,切实当好政府领导在法律事务方面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顾问。市政府领导批示我办提出法律意见的规范性文件,均在一周内提出法律审查意见,重大复杂的文件,须在十天内提出法律审查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积极参加一些重大事项的协调论证会,积极处理一些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
2、责任分工:综合处 责任人:李军
3、预期目标:为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法律保障,为政府依法处置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依法决策,预防政策风险的产生。
七、提高队伍素质
1、工作进度安排:以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根据办支部制定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教育。要把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贯穿于全年的学习和工作中,在学习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统一认识,促进工作。通过主体活动,进一步推进“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化和拓展。紧密结合“文明机关创建”、“为省直机关服务月”、“市直机关综合考评”等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切实在转变我办干部作风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5月上旬、6月上旬分别走访省政府法制办,听取上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我办和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在做好职能工作的同时,要树立服务群众意识,年内组织党员干部到涌金门社区、东平巷社区、吴山广场等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送法进社区,为市民群众答疑解惑,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积极组织办党员干部参加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处级干部任职培训、上级法制部门举办的法制业务培训等,提高我办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2、责任分工:秘书处 责任人:姚小敏
3、预期目标:通过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全办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呈现新气象,思想理念有明显进步,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有明显提高,服务领导和人民的意识更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更高,成为政府得力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中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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