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不断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通过查找我办机关干部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学习和整顿,使办全体机关干部思想观念有明显转变,中心意识有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真正把我办建设成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诚实可信、服务优良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活动内容和目标要求
1、活动开展的范围和对象:办全体机关干部。
2、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内容: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注重深化认识、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注重建章立制、注重统筹兼顾、注重领导带头”和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我办实际,努力做到:使办机关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通过作风建设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发展。
(1)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自满自足、进取心不强的问题。要通过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方法机制上突破以往的思维定势,克服盲目骄傲自满、因循守旧、求稳怕乱、标准不高的问题,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好思想、好能力、好作风、好形象”的“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建设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能共事、不出事”的领导干部队伍。
(2)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增强素质,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高要求。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现代行政管理知识、法学理论知识和各种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丰富的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人人争做优秀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办制订的学习制度,提倡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学习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全年6次以上。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3)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求真务实,服务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五大战略”、引领“和谐创业”、破解“七难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办全体机关干部要要在强化服务上下功夫,在抓好政府立法、当好参谋、助手上下功夫,深入调查研究,着力解决一些市委、市政府关心的深层次问题,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坚持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积极主动为为部门、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奢侈浪费、有禁不止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两个务必”教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观念。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在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教育。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言行举止,纯洁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不准参与赌博,原则上不得在工作日午餐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严格管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定。从严审批、管理公款出国(境)行为。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作风建设年”活动从年初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2月—4月)
召开动员会议,对我办“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动员之后,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学习活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章》、《公务员法》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读本,学习省、市委有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板报、政府法制网等媒介,及时宣传报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动态、举措、成效,为我办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5月—8月)。
办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不回避、不遮掩、不夸大、不缩小的态度,按照“深入找问题、重点找原因、关键查主观”的要求,开展客观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发现问题、提出措施、加强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办机关干部要针对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查找和整改,并听取同事和群众的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剖析,制定书面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努力做到在“知不足”中“找差距”,在“找差距”中“求进步”。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监督。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9月—12月)。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要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经验,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使我办和仲裁委工作呈现新的气息。要把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我办的作风建设活动成果,将作风建设作为我办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我办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廉政建设、公务接待、创建节约型机关等一系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努力将我办建设成学习型、节约型、服务型、廉洁型、效能型的机关。
四、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保障实施。我办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列入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与我办的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为了切实有效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我办成立“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吴声华主任任组长,张广祥、张东涛、姚小敏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行政处,具体负责“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办“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每次活动,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学习认识、查找整改、总结提高等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确保每个环节和步骤富有成效。办各位机关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找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听取同事、周围群众和部门的意见,深入分析,实事求是,切实制定好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将开展“学、争、创”活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争当优秀党员,创一流业绩)等活动,把“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向深入。
3、加强监督,务求实效。活动的开展要务求实效,确保解决问题,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办“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对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每个阶段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今年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杭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部门实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中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实施方案
主送:办各处、仲裁委秘书处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市直机关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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