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确立生活品质发展理念,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的决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和谐社会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要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以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为主题,围绕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的目标,引导全办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自觉把提高生活品质作为杭州未来发展的根本导向和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到政府法制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全办形成共建“生活品质之城”、共享品质生活,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浓厚氛围,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目标要求:
1、把握新使命。通过大讨论活动,使全办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深刻理解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是引领杭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理念,是杭州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从而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上来。
2、理清新思路。通过大讨论活动,推动我办各项工作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作出的关于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提出发展的新思路、新目标和新举措,切实把行动统一到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
3、再创新业绩。通过大讨论活动,推动我办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饱满的热情和更务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生活品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二、大讨论活动的具体安排
我办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按照长短结合、点面结合、虚实结合、突出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3月至5月):动员宣传阶段
这一阶段召开动员会议,对我办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动员大会召开后,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特别要原原本本认真学习王国平书记在党代会上所作《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而不懈奋斗》的工作报告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各处要按照活动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学习方案,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宣讲发动。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和全面发动,使我办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指导思想、基本内涵和目标任务,形成知生活品质、讲生活品质、求生活品质、创生活品质的浓厚氛围,为搞好大讨论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6月至10月):落实推进阶段
这一阶段结合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查找问题,边整边改,进一步深化大讨论。要认真对照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和本办工作职责,深入查找在机关作风建设和服务品质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符合生活品质发展理念的新目标、新思路,推出为民谋利的新举措。要重点围绕如何提高干部素质、强化宗旨意识、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如何打造工作品牌、提升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如何立足本职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作贡献等问题,深入展开讨论。机关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过好一次专题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要对照“倡导八种风气、展示良好形象、追求一流业绩、共创品质之城”的要求,普通党员要对照“共创品质之城、党员争当先锋”的要求,剖析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总结提高阶段
这一阶段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搞好总结提高工作。要围绕本单位符合生活品质发展理念的新目标,进一步落实新举措,谋求新实效,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水平,提升机关服务整体效能和综合品质。适时召开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总结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处的好经验好做法,表彰大讨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处室和个人。活动结束后,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大讨论活动的情况上报市直机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
三、组织领导
我办把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列入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与我办的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为确保我办大讨论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市法制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吴声华主任任组长,张广祥、张东涛、姚小敏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行政处,具体负责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大讨论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办把大讨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我办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开辟宣传专窗、编发活动简报、上网等方式,营造开展活动的浓厚氛围,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指导。全办党员干部要积极投身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在办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各处室负责人带头,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取得实效。
2、抓好结合,推动工作。坚持以好的作风开展大讨论活动,防止走过场,防止搞花架子。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全国“两会”、省党代会及省、市“两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创建“市级文明机关”、“学习型机关”、“节约型机关”紧密结合起来,与促进我办200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与短、点与面、虚与实的关系,找准自身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使大讨论活动真正取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找准差距、着力整改,落实举措、推动工作的实效。
3、要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重在实效,目的在于促进我办工作。活动过程中,要着眼于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着眼于让领导、让部门、让人民群众满意。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4、善始善终,常抓不懈。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大讨论活动也不能虎头蛇尾,必须自始至终抓紧抓实抓好。既要搞好思想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又要密切联系实际,搞好学习讨论,更要认真查找差距,切实解决问题。通过大讨论活动,持续推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机关服务品质的提升,以干在实处的具体行动、持之以恒的精神状态和走在前列的实际成效,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杭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
中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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