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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我市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思路

  通过近几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我们感到在实践中,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标准和方法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考核内容即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职责(如执法主体、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的细化和一定时期内重要执法任务和工作标准的量化还不够完善;二是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行为的评判缺乏针对性,造成考核评议时不能完全"对号入座";三是考核办法缺乏经常性和广泛性,不能客观地反映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的真实情况。评议考核采取年底考核评议,一方面造成了一些单位不注重平时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落实,行政行为过错及行政执法工作不规范得不到及时制止,应付检查的现象较为突出;另一方面采取行政机关内部考核评议,没有行政相对人的参与,不能准确地反映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文明执法等情况,考核结果很难做到真实和全面。针对上述情况,为了做好第二轮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根据现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状况,提出如下工作思路:
  第一,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和清理工作,组织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处罚主体进行重新确认,对委托执法单位进行认真清理,理顺执法体系,明确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在此基础上,部署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工作,组织和完成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状的签订。
  第二,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的调查研究工作,建立和完善考核评议的配套制度。为了增强考核评议的科学性、规范性、广泛性和可操作性,今年重点对考核评议的内容、标准和方法进行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兄弟省市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配套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投诉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
  第三,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平时检查考核力度,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为了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平时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第二轮行政执法责任制拟通过抽查互查、专项检查等手段,对行政执法责任单位进行不间断地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带普遍指导意义的意见通报各单位。平时检查情况将列入年终的考核评议,以此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区、县(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着力解决不科学、不规范、不经常等问题,通过落实责任制提高基层的依法行政水平。
           (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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