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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法制机构: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浙府法发[2003]7号文件通知精神,拟定于5月下旬相对集中时间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目前在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以前未经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或虽经培训考试但未取得合格成绩的正式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考试内容
培训、考试的内容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写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程》为主,并增加《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浙江省行政审批暂行规定》的内容。
三、培训、考试安排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做好参加培训、考试人员摸底统计工作(见附表),于4月25日前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逾期不报或统计上报遗漏人员,届时不得参加培训和考试。
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人员统计表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三年四月十四日
2003年度上半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工作单位
姓 名
任职时间
准考证号
成 绩
注:此表只需填写工作单位、姓名和任现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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