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
区县(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杭政办函〔2008〕9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7号)要求,经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小组对各区、县(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在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淳安县人民政府、下城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各部门要以优秀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和谐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建设法治政府而努力奋斗。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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