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
区县(市)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杭政办函〔2008〕9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
区县(市)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7号)要求,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小组对全市各区、县(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在评议考核单位中,得分为100分的有2个单位,得分在80-99分的有9个单位,得分在79分以下的有2个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各区、县(市)政府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将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抓手,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依法行政纲要)和《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2005-2008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05〕193号)要求,各区、县(市)均提出了本地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举措、工作责任及保障措施。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淳安县、桐庐县、临安市等地均制定了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纲要的实施意见。二是根据市委建设“法治杭州”的决定以及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各区、县(市)相继制定和出台了加强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应急机制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拱墅区政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几点做法》的经验材料被省政府办公厅《专报信息》刊登,受到了广泛好评。三是根据政府换届的实际,各区、县(市)均适时调整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各区、县(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纲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列为2007年政府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做到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各行政机关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各区、县(市)以《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周密部署并认真抓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公布、配套制度建设、行政许可行为规范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了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全面落实,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一是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根据省、市要求,各区、县(市)对现行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再次进行清理和规范,对项目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及项目名称进行再次审核。二是抓好行政许可公开。各区、县(市)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公布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情况等政务信息,在行政服务中心采取公告栏、电子触摸屏以及窗口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及行政收费事项的实施主体、设立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和许可期限等。三是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各区、县(市)根据实施情况对现行各项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同时督促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受理、审查、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等制度。如临安市政府通过“绿色通道”、网上预审、下基层上门服务等方式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完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倡导现场服务、陪同办理,深化全程代理服务,推行联合办证、联合踏勘等方式,大大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方便了广大群众。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加强对所属部门应公开事项是否公开、保留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依法实施、应取消行政许可及收费项目是否已取消、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如淳安县政府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效能监督员制度,对各审批窗口进行监督和检查,抓好月度窗口星级考核和季度服务明星评选工作,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为更好地体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区、县(市)均对原有的行政决策机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作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一是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各区、县(市)对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加强行政监督、专家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评估论证、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决策跟踪反馈、决策责任追究等行政决策制度作了补充完善,并纳入政府工作规则的范畴,构筑了群众参与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政府依法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体系。如下城区政府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全面实行“三问四权”制度;江干区政府和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了包括决策、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备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监督、政务信息公开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并探索重大事项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一年来向人大报告重大决策事项 7项次,重大决策专家论证3项次,同时还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制定了较为系统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依据这些制度开展了执法工作考核、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人员奖惩、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质量,各区、县(市)均明确了制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下城区、拱墅区、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等地积极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查的新路子;临安市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基层联络员制度。三是实行重大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各区、县(市)在对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决策之前,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咨询或座谈论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努力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如淳安县政府在茶园旅游区块规划论证、风景区观光旅游整合规划、“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千岛湖风景分区规划、县域总体规划修编等重大决策方面均组织进行了专家咨询和论证。四是深化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如下城区政府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每年举行2次政情通报会,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政府工作情况,通过政情通报会、新闻发布会、上墙公告、上栏公示、上报上网、会议旁听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公开信息,提供服务;江干区政府出台了《江干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内容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等;萧山区政府通过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知识问答》,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以一问一答的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建德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开通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参与在线访谈节目,回答了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表明了本届政府建设透明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决心。
  (四)创新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各区、县(市)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及司法监督的同时,强化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体系,基本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政府层级监督、监察审计专门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必追究。淳安县政府拓宽了网上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受理及时,查处认真,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桐庐县政府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突出“四抓”(抓学习宣传、规范执法、建章立制、督促检查),实现“四个确保”(确保转变观念、改善质量、提高效率、公正执法),对行政复议案件特别是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案件,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先行协调,做到复议案件结案时一并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下城区政府积极拓展行政监督渠道,对背街小巷改善工程进行效能监察和跟踪审计,一年节约资金达5143万元,并在全省率先试点教育收费“电子监查”软件,对教育收费实行“全透明”、“全方位”监督,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实现了“教育乱收费”零投诉;江干区政府建立全区法制工作联络员队伍,使政府法制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了完善的政府法制工作网络;萧山区政府继续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做到行政处罚案件同步报检察机关备案,2007年共有1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5360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网上报备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建德市政府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法定幅度较大的处罚进行细化分档,设置免予处罚、轻、一般、重等各档情节,最终形成了各部门单位行政处罚量罚的操作手册,并向社会公布;余杭区政府创新行政复议方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余杭区简易程序办理制度》和《余杭区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做到简易案件高效便民,复杂案件充分论证,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联席会议、行政协调制度的作用,先后召开了65次专项会议进行协调;上城区政府以效能建设为目标,以电子政务为抓手,综合利用各种信息工具,将所有部门、所有项目的申报、监督、查询、反馈纳入同一平台进行,建立起互联互通、安全便捷的一站式、全天候的网上服务平台,并实现了全程监督。
  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区、县(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各地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不平衡。
  个别地区尚未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纳入本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制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认识,依法行政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二)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未按要求完成。
  个别区、县(市)未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府法发〔2005〕5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化和完善工作,对所属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不够到位。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与有关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规定“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但从评议考核情况来看,部分区、县(市)仍然存在有件不报和未按省市规定清理规范性文件等现象。
  (四)执法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部分执法部门调查笔录不规范、案卷装订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到位、认定事实证据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以罚代管、以收代管、以罚代刑、重许可轻监督和执法随意性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行政许可案件应诉质量亟待提高。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政府领导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未按要求完成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区、县(市),要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在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有关整改情况应报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二)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
  各区、县(市)要按照依法行政纲要的有关要求,注重加强本地区法制机构建设,选配既懂法律又懂专业的人员充实到法制机构,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领导和执法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各单位要将学习和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培养一批真学、真懂、真干的行政执法人员,使全市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法制 考核 通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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