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府法发[2007]16号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杭府法发[2007]8号)要求,在10月份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基础上,12月24日至25日,市法制办、市监察局联合对下城区人民政府、临安市人民政府、杭州市农业局等10家行政许可实施单位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抽查。在对临安市人民政府的检查中,还邀请了杭州市民政局等8家市级行政许可实施单位进行了对口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行政许可主体和项目得到进一步的清理
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和《关于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浙府发[2007]25号),要求省、市、县(市、区)三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数量和名称基本规范统一。到目前为止,市级共38个部门,467项行政许可事项正在清理上报过程中,拟在今年年底前由市政府对外公布。区、县(市)也在积极清理之中,其中下城区人民政府在2004年清理的基础上,对照省政府公布的各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再次对该区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及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规范、调整和清理,并以下政[2007]1号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共确认了20家行政许可主体,76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得到进一步的推进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7〕22号)精神,市政府下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30号)和《关于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项工作的通知》(杭审改办[2007]4号)文件,要求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审改办还建立了专题工作小组,市级机关也相继落实了审改工作机构,有效地推进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如: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两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制订了新一轮审批改革的方案,采取了“审批事项再精简、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等三大措施,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门成立审改工作班子,明确清理工作分管领导,确定联系人,落实工作人员,对本系统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其他各单位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也正在抓紧上报中。
(三)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在2004年建立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各单位又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制度,使行政许可配套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如:杭州市房产管理局于今年3月份出台了《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听证暂行规定》,详细规定了拆迁许可听证的内容、程序和相关文书,并对每一个拆迁许可项目的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安置资金的落实情况开展核发拆迁许可证前的听证。截止9月底,共组织了30起听证,既保障了拆迁许可的公开和公平,又切实维护了被拆迁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评估评价制度》。今年8月,该局根据这一规定,对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评估,分析了半年来的办理情况,提出了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定标准完备及细化、强化监督检查及健全“退出”机制等建议,并召开座谈会,征求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的意见,确保了行政许可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力度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杭州市规划局在2006年制订的《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内部操作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批后管理的范围和程序,要求下属分局每月上报本月的灰线检验和竣工验收情况。通过“规划批后跟踪管理程序应用系统”,对批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批后监管中发现的违法建设情况及时向有权处理机关反映。截止9月底,通过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共确认了违法项目165件,均及时进行了移交。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断加强对取得文化经营许可单位的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18人次,出动检查223次,检查文化市场1300家,发现违规经营场所121家,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被许可人签字后归档,方便公众查阅。
(五)贯彻许可法,机关效能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临安市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力度,通过采取“绿色通道”、网上预审、下基层上门服务等方式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完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倡导现场服务、陪同办理,深化全程代理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推行联合办证、联合踏勘等方式,大大提高了许可效率,方便了群众。淳安县人民政府强化行政审批窗口量化考核。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效能监督员制度,对各审批窗口进行监督和检查,抓好月度窗口星级考核和季度服务明星评选工作,强化了窗口制度考核工作,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在行政许可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特别是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一线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不容乐观,且存在个别行政许可工作人员临时招聘的现象;许可文书的制作规范方面参差不齐,有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至今还未制作一套完整的规范行政许可的文书;重许可、轻监管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将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收发室”,受理了许可申请还要拿回机关审核、盖章,存在审批事项“体外循环”问题,形成了审批工作两套人马;个别办事大厅里还有部分单位没有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部分许可事项还不能真正在中心办结,仍存在办事群众“两头跑”的现象;少数单位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中行动缓慢。
三、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
一是继续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公布工作。根据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统一项目、统一名称”的原则,再次认真清理、核对,尽早公布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并做好市县两级的衔接工作。二是对行政许可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发布、修订或废止,其所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需要调整、取消,或因机构变动许可项目实施主体需要改变的,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要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提请市政府予以公布。三是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要定期对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评估,对规定有许可权而多年没有人申请的或能够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调节、事后监管等管理方式解决的,要对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提出予以修改或废止建议,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项目。四是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则和程序,特别是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流转程序、审批期限等要依法进一步予以规范和完善。
(二)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强化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做到全市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均能持证上岗
一是强化行政许可人员特别是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实施行政许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重点对窗口单位、许可事项办理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使其真正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定,并能在实践中熟练操作。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确保全市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均能持证上岗。二是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以适应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法治政府的需要。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民本观念,围绕便民为民搞好服务。
(三)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
要采取典型引路、具体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措施,促使制度落实,促进行政许可行为的规范。对需要进一步探索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的,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特别要注重具体操作方法的探索,努力闯出一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更不错位的新路子。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文书
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力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对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的许可案卷进行规范,从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规范使用入手,提升许可服务依法规范运作的技能,逐步提高案卷质量,提高行政许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全市重大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重大行政许可办理的具体情况,以便总结、分析、研究。
(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要认真落实“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跟踪监督管理,监督的重点要落实到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许可上,涉及公众利益的资源与环境保护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安置等事项上,发现违法、违规行政许可要及时予以查处。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制度、行政许可情况年度备案制度和定期评价制度,加大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已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反弹或者变相恢复,对行政许可中的缺位和越位的典型案例要公开进行查处;行政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进行监察,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切实防止违法许可、搭车收费等行为的发生。
(六)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及审批窗口建设
加强对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依法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绝不能留“尾巴”,更不能把行政服务中心变成“挂号大厅”,
杜绝一切许可审批过程中的“体外循环”和“两头办理”现象。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在规范运作、加强管理、完善设施、健全制度等方面再下功夫。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考评考核,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等行政服务,真正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服务态度优、办事程序简、办事效率高的政府便民窗口。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杭州市监察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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