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关于组织200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杭府法发[2006]6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准确评价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按照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006年10月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内容
  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主要是对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1、单位执法资格:执法单位是否属于依法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是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2、个人执法资格: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
  3、执法权限:执法单位是否具有从事该执法行为的法定权限。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1、行政处罚案卷的程序评查重点:行政处罚前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重大行政处罚是否履行了听证告知义务;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当场处罚决定书》的形式和载明的事项是否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是否有立案审批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处理意见呈批表、单位负责人签名等审批手续;调查案件事实和收集违法行为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证据的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收集的证据应是处理决定作出的事实依据,即证据应是全面的、与案件有关的、准确的,不应遗漏能证明违法事实的要点;行政执法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方面的执法文书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六种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的程序规定;给予行政罚款处罚、没收财物是否有合法票据及物品清单,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
  2、行政许可案卷程序的评查重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是否依法受理,因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是否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依法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是否向许可申请人出具了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通知书;依法不予受理行政申请,是否说明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外,对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是否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许可事项,是否按照法定程序举行听证;对被许可人依法实施定期检验或注册等监督检查,是否有记录;涉及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等特定内容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适用了行政许可的特别规定;行政许可是否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并有合法票据;法律文书是否按规定期限送达。
  (三)行政执法实体的合法性。
  1、行政处理决定认定法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有效。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应着重对证据收集的程序、手段是否合法、是否合乎时效重点检查。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准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该法律事实是否对应行政处理决定适用的该法律;②适用的该法律是否符合法制同一原则,没有与上位法冲突;③适用的法律是否到条、款、项、目;④适用的该法律是否合法有效,即有没有被撤销、废止或修改。
  3、处理结果公正合理。行政执法合理性评查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①、法律、法规、规章是否规定可以自由裁量;②、执法主体是否有自由裁量权;③自由裁量是否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之内,并与违法情节、后果相吻合。
  二、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方式
  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对本部门行政许可(按照附件的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卷(按照杭府法[2005]14号文件的评查标准)的评查,11月10前上报评查工作总结。评查原则上应以查阅卷宗为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要按规定数量落实(两种案卷分别不超过30件的全部评查、100件以内的评查60%、100~200件的评查50%、200件以上的评查不少于100件)。在上报工作总结的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原件)各两件,参加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十佳案卷”评选。
  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
  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加以落实,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认真实施。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确定工作责任,确保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
  2、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主体、程序和实体合法性上特点和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按照发扬成绩、纠正问题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各行政执法部门上报工作总结时要具体,将评查工作的基本情况(组织领导、评查案卷数量、评查得分情况)、特点及经验、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反映清楚。推荐参加“十佳案卷”评选的案卷,要实事求是地选送已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原始案卷(未作出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选送一般程序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可任意选送原始案卷)。
  3、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将列入2006年市级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被评为“十佳案卷”评选的案卷将给予通报表彰。市依法行政考核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情况的抽查。

  附件: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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