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活动

 

关于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咨询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配合“12.4”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为市民群众解疑答惑,市政府法制办决定组织市级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现场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12月3日,吴山广场。
  二、请各部门委派两名熟悉本部门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并于11月20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三、请参加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的人员于12月3日上午8:30之前到吴山广场集中。
  不明事宜,请与市政府法制办联系。
  联系电话:85251214 传真:85251274
  联系人:彭志芳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发:市建委、城管办、规划局、劳动局、民政局、房管局、国土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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