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吴声华主任在余杭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3年10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余杭区政府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这是新形势下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很及时、也很必要。刚才,陆永棣副区长代表区政府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有关部门介绍了富有启发性的经验,等一会刘庆龙区长将作重要讲话,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我相信,这次会议将对全面推进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产生积极作用。下面,我想谈三点意见。 一、依法行政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 依法行政贯穿于公共行政活动的全过程,是政府公共行政行为的最高准则。依法行政要解决的核心矛盾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问题,从依法行政的理论基础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原则本身就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现代行政法制包含的自由民主平等、权利义务均衡、公平正义、程序正当等基本精神,就是人类文明进步和文化成果的内容,符合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质是不谋而合的。因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遵循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体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际上,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都有一个是否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问题。比如,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中,我们要考虑,是维护旧的管理体制和方式、束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还是催生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和方式,"管理就要审批,审批就要发证,发证就要收费",就会导致 "三乱"孳生,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催生新的管理体制和方式,引导和保障新的生产力不断发展,这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中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又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常面临的一个选择:是滥管滥罚、扩大部门权力和利益,还是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行政执法人员只有牢记"三个代表",把行政权真正作为公权力,才能更好地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服务,使行政权最终使行政权和部门利益彻底脱钩。 总之,我们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在依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民本思想和宗旨观念,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判断是非、决定取舍的基本标准,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对人民群众负责作为最终选择,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追求,真正做到"忧民之忧,乐民之乐,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为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造新鲜经验,为我市和余杭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近年来,我市的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依法行政的进程不断加快。余杭区的依法行政工作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走在全市的前列,起到了表率先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支持,离不开全区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生成与显现,迫切需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依法行政的现状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成绩与问题并存、紧迫性与长期性并存、动力与阻力并存、把法治作为价值目标与把法制作为实用工具并存。在新的形势、新的背景下,各行政机关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极端重要性,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借此机会,我想对余杭区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几点建议和希望: 1、培育和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把观念更新和制度执行机制的创新结合起来依法行政的推进必须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观念转变和法律素质提高形成良性互动。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素质的培育,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使依法行政真正成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的行动。要重点培育和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领导的法律意识,树立职权法定观念、权责统一观念、法律权威观念、依程序行政观念。当前,大家容易疏漏的一个观念,就是依程序行政的观念。"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要做到:任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在行政决定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在作出不利于相对人的行政决定时应当给予陈述和申辩的机会。通过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实现政府观念的"五个更新":即变全能政府观念为有限政府观念,变神秘政府观念为透明政府观念,变"任性"政府为守信政府观念,变权力政府观念为责任政府观念,变利益政府观念为中立政府观念。 同时,把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动力,不断创新机制、制度和方法。尤其要搞好制度执行机制的创新。每确立一项规章制度,都要研究这项制度的执行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总结政务公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的工作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上升为理论,以指导各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 2、不断强化对行政权的层级监督 对行政权的监督途径较多,有人大的法律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还有政府部门的职能监督(如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等),但作为区本级政府与各部门间的层级监督关系,由于存在领导关系,对行政权的监督更为快捷有效。因此,认真落实《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行政各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包括主动监督和被动监督,对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具有特殊的意义。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面临纷繁复杂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要求日益提升的现状,迅速提高队伍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要求,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良法还需良吏行",一是要不断加强政府法制队伍的建设,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这一点在向法治政府转型期特别显得重要,要认真落实省编办[2003]40号文件精神,规范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三、认真学习,加强宣传,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工作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行政许可法在许可的设定、程序、监督与责任等方面有很多创新,是世界上以单行法形式颁布的第一部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历时七年,其时间之长、讨论次数之多,改动幅度之大,参与面之广,在我国近年来的行政立法中是非常罕见的。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这一进程开始的序幕。现在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和即将启动的《行政程序法》、《行政强制法》起草,则是这一进程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标志。《行政许可法》的制定,是迈向法治政府的重要里程碑,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出台和实施,必然会对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产生深远的影响,必将在国家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为重要的作用。 当然,实施行政许可法,肯定会面临诸多挑战。一是来自于法律规范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不同步。虽然行政许可法体现了个人自治、市场优先、自律优先、事后机制优先等立法精神,但是,由于长期历史传统的影响和改革过程的复杂性,政府权力过大、政府过度干预的弊端会在相当长时间内存在。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加以改变,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在实践中必然会发生扭曲。二是来自于行政许可法本身的局限性。我国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制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只能是非常概括性的原则性的规定,不能为每一种不同的情况提供具体的答案。实践中,许可的实施机关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就很有可能使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流于形式。三是来自于既得利益者的抵制。行政许可涉及到权利与利益的分配与再分配,必然会引起既得利益者的抵制和设法规避法律。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某些审批事项被"捆绑"、"分拆"或"变性"经验来看,绝对不可低估类似规避的后果。可见,《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只是一个开始。实施行政许可法,任重而道远。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之前,我们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1、抓好学习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掌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原则。行政许可法确立了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内容非常丰富。要把它真正搞清楚,必须深入钻研。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首先学好,主要的内容要熟记。同时,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社会做宣传,为这部法律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2、 做好与许可法相衔接清理准备。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对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机关,许可的实施程序等方面有许多新的规范要求,以往我们工作中与之规定相悖的内容肯定要作调整。近期出台的事关行政许可的措施,更要特别慎重,防止不慎出台后马上带来的清理。 3、积极探索行政许可法确立的重要制度,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比如,一个机关如何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一个机关内部如何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个事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如何实行集中、统一、联合办理,如何在审批之后加强监管,如何正确行使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如何把审批结果和责任追究结合起来。这些问题,各行政机关不要等,要作些探索。 同志们,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我们之所以选择法治,不是因为它有绝对优势,而是因为它有比较优势。我们已经选择了法治,已经选择了依法行政,就应该义无反顾肩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历史责任。我相信,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在余杭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余杭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