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市法制办主任吴声华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
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吴声华
(二○○七年四月七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体会议,对我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发展杭州仲裁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办党组决定,在法制办和仲裁委秘书处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
  根据办党组的决定,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必然要求。
  中央和省、市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高度重视。新年伊始,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强调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胡总书记专门就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2月25日,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的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动员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随后,省委、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对活动作了具体部署。紧接着,3月2日,市委、市政府也下发文件,全面部署我市“作风建设年”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作风建设如此重视,充分体现了地方党委、政府切实贯彻中央精神,以良好作风推动新一年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共创“生活品质之城”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自觉投身于“作风建设年”活动之中,通过继承和发扬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查找和整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树新形象、创新业绩,努力取得积极的成效。
  (二)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清新形势、把握新使命、理清新思路、再创新业绩的重要保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政协联组讨论时特别强调,要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市委市政府提出在杭州市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的决定,是杭州市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讲话精神的具体生动实践。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就是要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把握新使命、理清新思路、再创新业绩,积极投身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崭新事业中。就是要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战略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第十次党代会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清肩负使命,不负人民重托。具体到法制办和仲裁委而言,组织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是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加快发展杭州仲裁的题中之义。我们要在研究探讨的基础上,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围绕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总体目标,查找我们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努力方向;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提出整改措施,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可靠的法律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依法公正妥善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
  二、开展两大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自觉把建设“生活品质之城”贯彻落实到政府法制和仲裁工作的各个方面,为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加快发展杭州仲裁,实现共创“生活品质之城”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为切实有效开展两大活动,办党组决定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张广祥、张东涛、姚小敏、刘凤泉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秘书行政处,具体负责两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政府法制和仲裁工作实际,今年开展两大活动重点要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自满自足、进取心不强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度重视作风建设,特别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市领导、市政府各部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法制工作和仲裁工作的满意度有所上升。我们的干部队伍总体状况和主流是好的,绝大部分党员干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干部作风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些方面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与党员先进性要求,与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与发展杭州仲裁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有个别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还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作风建设年”活动是一个极好的契机。要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方法机制上突破以往的思维定势,克服盲目骄傲自满、因循守旧、求稳怕乱、标准不高的问题,创造性的开展政府法制和仲裁工作。要深入开展创建“好思想、好能力、好作风、好形象”的“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建设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能共事、不出事”的领导干部队伍。日前,蔡奇副市长等市领导来我办调研时指出,法制办承担了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职责,要名副其实,法制办的人员都要具备给市政府做法律顾问的较高素质和水平,因此必须要加强法制办现有干部的素质。蔡奇副市长还指出,做好民商事案件的调解裁决工作,十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目前企业和市民因民商纠纷事项来找政府,挤到信访渠道要求解决纠纷的情况很多,影响了社会和谐和稳定,要积极引导通过仲裁渠道解决,化解社会矛盾。我们要不辜负领导对我们的期望和信任,坚定信心,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争做优秀的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稳步推进杭州仲裁发展。
  2、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增强素质,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和仲裁工作的高要求。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要深入学习现代行政管理知识、法学理论知识和各种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加强调查研究,以丰富的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自身素质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知识本领与履行职责相适应,人人争做优秀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仲裁工作人员。蔡奇副市长来我办调研时还指出,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推进的过程中,非常需要一种保障力量,这个保障力量就是法制办。这是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和寄托,所以我们要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我们的工作是光荣的,也是富于挑战的。我们唯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可持续地高质量地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全面快速地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要严格执行办里制订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更重要的是每位党员干部自身都要有强烈的学习、提高的意识,不断充实自己,提倡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通过学习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和仲裁的高要求。
  3、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求真务实,服务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五大战略”、引领“和谐创业”、破解“七难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开展党员干部约访、联系等制度,深入基层、深入部门、深入实际,通过形式多样的沟通联系,多同职能部门、普通群众、专家学者交往,一方面营造和谐的环境,更重要的是促进地方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虽然我们编制紧张,但是工作不能仅浮在面上,不能深入不能下去。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强化服务上下功夫,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当好法律顾问。工作要沉下去,要真正了解部门和基层依法行政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多给部门、基层出点子、办好事、办实事。要建立仲裁委秘书处领导干部走访、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度,巩固仲裁发展成果,扩大仲裁发展领域。
  4、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奢侈浪费、有禁不止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两个务必”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教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观念。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言行举止,纯洁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
  我办“作风建设年”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月至4月,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前期,办党组已经组织学习了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王国平书记在党代会上所作的《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而不懈奋斗》的讲话等重要文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中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文件已下发给各处。今天,我们召开专题动员会,部署我办开展两大活动有关工作。会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政府法制网、仲裁网、板报、简报等载体,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以处室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书记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和深入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在法制办和仲裁委形成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以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为主题,以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品质和发展杭州仲裁为目标的热烈氛围,为做好2007年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阶段:5月—8月,查找问题,整改落实。
  在这个阶段,“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各处室、各位党员干部要在第一阶段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查找,并认真听取同事和群众的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进行剖析,制定书面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把整改贯穿于活动的始终。要努力做到在“知不足”中“找差距”,在“找差距”中“求进步”。对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监督。
  在这个阶段,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结合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进展,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大讨论活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工作提高。要特别注意在虚实结合、以虚促实上下功夫,确保讨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处室要认真对照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和本处室的工作职责,深入查找差距,提出本处室符合生活品质发展理念的新目标、新思路。重点围绕如何提高干部素质、强化宗旨意识,如何打造工作品牌、提升服务水平,如何立足本职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作贡献等问题,深入展开讨论。办党组将组织党员过好一次专题组织生活,领导班子要对照“倡导八种风气、展示良好形象、追求一流业绩、共创品质之城”的要求,普通党员要对照“共创品质之城、党员争当先锋”的要求,展开讨论,剖析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同心协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和仲裁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第三阶段:9月—12月,建章立制,总结提高。
  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规范干部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并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推广处室和个人的好做法、好经验,利于大家学习和交流。“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后,各处室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情况汇总后,向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各处室要围绕符合生活品质发展理念的新目标,进一步落实新举措,谋求新实效,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提升服务效能和综合品质。年底,做好总结工作,在各处总结的基础上,适时交流各处室的好经验好做法,表彰大讨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处室和个人。活动结束后,我办将开展大讨论活动的情况上报市直机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
  四、具体要求
  (一)要克服三种思想障碍。为了保证两大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克服三种思想障碍:一是厌倦思想。有的同志认为,近年来我市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年年有,活动内容都差不多,都是老一套。二是自满思想。有的同志觉得自身工作做的挺好了,作风、素质也已经很不错了,不需要再参加什么学教活动、整改活动了。三是走过场的思想。有的同志认为,上面怎么说,我们怎么做,过得去就行。以上三种思想都是不正确的。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按照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离创一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离建优秀仲裁品牌的目标,我们还是有差距的。我们的服务意识,工作水平,参谋助手作用的发挥,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等,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必须坚决克服上述三种错误思想。我们要以这次“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实事求是,客观严肃地开展活动,使我们各项工作上一个台阶。
  (二)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部门“作风建设年”活动、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都要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责。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要积极投身于活动之中,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并根据自己的职责和联系处室,各自抓好一条线。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处室要在办党组的带领下,处室负责人带头,积极主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根据我办《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步骤分阶段地把各项活动扎扎实实地推向深入,取得实效。
  (三)要抓好结合,推动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与全国“两会”、省党代会及省、市“两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创建“市级文明机关”、“学习型机关”、“节约型机关”结合起来,与打造“杭州仲裁”品牌和有关工作载体紧密结合起来,与促进我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长与短、点与面、虚与实的关系,找准自身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两项活动的开展,真正取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找准差距、着力整改,落实举措、推动工作的实效。
  (四)要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重在实效,目的在于促进我办工作。活动过程中,要着眼于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着眼于让领导、让部门、让人民群众满意。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同志们,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投身到“作风建设年”活动、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之中,以良好的作风,全面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品质,大力推进杭州仲裁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版权所有  承办:杭州市信息中心  浙ICP备05079423号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内)   邮编:310026  电话:(0571)85251214  邮箱:fzb@h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