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努力提高统计依法行政的水? 

  
-——市政府法制办张东涛副主任在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了贯彻落实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优化我市的发展环境,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和市法制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刚才,市统计局副局长宋冬儿就这次执法检查作了周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如何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明确形势,提高对统计依法行政的认识
  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重大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国务院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我市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2005~2008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这些文件的出台,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充分体现了国务院、省市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统计工作是党和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和参谋部门,肩负着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和及时、为行政决策提供优质信息服务的重任。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统计对象的变化越来越频繁、统计工作量越来越大、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保证统计数字“真实可信”,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道路。
  各级统计部门特别是区、县(市)统计部门,一定要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来统领各项工作。要做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必须做到两点:一方面,要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在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自觉地在法的约束下行事;统计部门的广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要摆正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不能将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看成是“两张皮”,应当把这两项工作看成是唇齿相依、相互促进的关系。要让统计法制工作渗透到整个统计工作当中去,提高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统计依法行政的良好机制和环境。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
  近年来,我市各级统计部门认真贯彻《统计法》,增强了群众的统计法制意识,查处了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维护了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全市统计执法不平衡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弄虚作假、以“假”谋私、唯“利”是报的现象没有完全杜绝,瞒报、虚报、漏报、伪造、篡改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妨碍了我市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迫切需要开展一次声势浩大、更为彻底的统计执法检查,来推动我市依法工作法治化的进程。
  这次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地进行。要排除外界的压力和干扰,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那些置《统计法》于不顾,顶风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特别是要针对那些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政治地位、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要一查到底,遏制“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势头。对查办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同时,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促使统计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形成“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统计信用环境。
  三、强化监督,确保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以往统计执法检查中都有个别执法不力的情况出现,造成统计执法不力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个别统计执法人员的认识不高,担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会影响我市的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因而不敢大胆行使《统计法》赋予的职权;二是业务不熟,怕案件查不下去会带来一连串的被动;三是执法观念淡薄,怕得罪人、怕穿小鞋、怕“秋后算账”、怕打击报复,不敢坚持真理,听之任之,得过且过。执法不力,客观上纵容和助长了统计违法行为,导致了虚报和瞒报等现象屡禁不止,损害《统计法》的社会权威,严重影响廉政建设。为了防止执法不力现象的发生,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一定要深入、细致,不得放任、袒护或者纵容统计上的弄虚作假现象,对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坚决查处。同时,在开展执法检查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时要把握好“度”,不留后遗症、不留尾巴、不留辫子,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对查处有阻力的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市统计执法检查办公室报告。对经查证涉嫌违犯行政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及时移送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在这次执法检查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要做到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奖罚分明,确保这次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四、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这次执法检查的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指导,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通力合作。总之,全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做到人员、时间、精力三到位,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真正把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 同志们,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今天的会议,标志着这次执法检查的序幕已经拉开。希望大家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筹划,认真实施,真正把这次执法检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这次统计执法检查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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