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曹康泰: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贯彻实施《纲要》座谈会发言材料之一

  去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纲要》的发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纲要》发布之后,特别是温家宝总理在去年6月28日电视电话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之后,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按照《纲要》的规定和国务院的部署,为贯彻执行《纲要》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部门都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落实《纲要》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作出了具体部署。不少地方和部门还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为《纲要》的贯彻执行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广泛宣传,认真学习,加强培训。绝大多数地方和部门都制定了具体的宣传、学习、培训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在报刊杂志上刊发社论、开辟专栏、答记者问,组织专家学者发表理论文章,编辑出版《纲要》辅导读本等方式,对《纲要》的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依法行政研讨班、培训班、报告会、专题讲座,编发辅导材料和工作简报等方式,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经过学习培训,行政机关的广大工作人员对《纲要》的基本内容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了提高,为《纲要》的贯彻执行奠定了认识基础。

  三是,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贯彻执行《纲要》的总体规划、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了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具体办法和有关配套措施,为《纲要》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是,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了一大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简化了办事程序,创新了行政管理方式。比如,国务院先后分三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1795项,占国务院部门全部审批项目的48.9%;有的省级政府取消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为《纲要》的贯彻执行奠定了一定的体制基础。

  五是,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制定了有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规则,通过建立、实施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的集体讨论、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向人大报告工作、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水平,有效地减少了决策失误的现象。

  六是,在政府立法中,普遍采取深入调查研究,召开论证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布行政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和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

  七是,大多数地方和部门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综合执法试点,加强岗位培训,推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八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加大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了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同时,经过调查发现,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贯彻执行《纲要》还不够重视,有的对《纲要》确定的任务还没有作出部署、安排。有的地方和部门贯彻执行《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还不够有力,依法行政的状况还不够理想,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制观念还不够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不同地方和部门之间在贯彻执行《纲要》、推进依法行政方面进展还很不平衡。解决这些问题,保证《纲要》的全面、正确执行,下一步需要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纲要》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纲要》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是,继续建立健全贯彻执行《纲要》的配套措施和制度,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制定年度工作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抓出实效。

  三是,认真总结《纲要》贯彻执行工作的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加强监督检查。

  四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组织开展贯彻执行《纲要》有关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主动地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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