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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7号)要求,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小组于2007年1月8日至10日对全市各区、县(市)2006年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经评议考核,得分100分的有2个单位,得分80-99分的有8个单位,得分79分以下的有3个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各区、县(市)都比较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将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抓手,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2005-2008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区、县(市)均提出了本地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及保障措施。下城、淳安、富阳、建德、临安等区、县(市)均制定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实施意见。二是根据省、市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各区、县(市)均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三是各区、县(市)均将依法行政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应急机制和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等进行全面部署,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基础。下城、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淳安、临安、富阳等区、县(市)均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二)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各区、县(市)以《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均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周密部署并认真抓好宣传学习、许可事项清理和公布、配套制度建设、行政许可行为规范以及强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了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的全面落实,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一是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根据省、市要求,各区、县(市)对现行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依据等进行再次清理和规范,对项目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及项目名称进行再次审核。二是抓好行政许可公开。各区、县(市)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形式公布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情况等政务信息。在行政服务中心采取公告栏、电子触摸屏以及窗口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及行政收费事项的实施主体、设立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和许可期限等。三是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各区、县(市)根据已有各项制度实施情况,着手进行完善和补充,同时督促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受理、审查、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等制度。拱墅区政府出台了《拱墅区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建立了行政许可公示、申诉、举报、听证、统一受理、延长期限批准、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统计、监督、违法责任追究等10项制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所属部门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保留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依法实施、应取消的行政许可及收费项目是否已取消、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下城区开展了以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为载体的检查,对部门《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以及配套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为体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区、县(市)均建立了行政决策机制,构筑了群众参与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政府依法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体系。一是建立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各区、县(市)将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专家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评估论证、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决策跟踪反馈、决策责任追究等行政决策制度纳入政府工作规则的范畴。下城区围绕“如何加快推进北部地区城市化进程”主题,召开各类座谈会33次,撰写23份不同专题调研报告,形成了《下城区北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为政府制订“加快推进北部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决策参考。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各区、县(市)均明确了制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萧山、余杭、拱墅、临安、建德、桐庐、淳安等区、县(市)积极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查的新路子,临安市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基层联络员制度。三是实行重大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各区、县(市)在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决策之前,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咨询或座谈论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努力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拱墅区在背街小巷改善工程、运河综合整治保护工程、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工程等决策前,多次征求了专家学者、社区居民等各方面的意见;余杭区在编制“十一五”规划、作出建设法治余杭等重大决定前都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听证和合法性论证等程序。四是深化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富阳市建立了富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淳安县明确规定,凡县政府、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基层事业单位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萧山区对原有政府门户网站、机关内部网和办公自动化网络进行资源整合,建立了新的综合门户网站,设立了区情数据库、政务信息公开等窗口;下城区建立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政策,通过《信息总汇》、《下城报》等期刊和报纸向社会通报,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由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政情通报会,加强政府与市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建德市推出市长在线访谈节目,回答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创新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各区、县(市)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及司法监督的同时,强化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体系,基本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政府层级监督、监察审计专门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必追究。萧山区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在全省首创行政处罚案件同步报检察机关备案制度,2006年已对1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700余件案件进行了备案,对人民检察院提出追刑的司法建议及时予以采纳;建德市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之先河,2006年共有5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出庭率、胜诉率达到100%,《法制日报》、《浙江法制报》、《杭州日报》等多家报纸对此予以报道;拱墅区政府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开展日常监督,针对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及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等现象,全年发出2份《法制建议书》并予以纠正落实;临安市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了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制度、疑难案件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按时结案归档制度、复议决定履行跟踪调查制度、行政复议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弥补了行政复议书面审理方式的不足,增强了行政复议的实效;桐庐县创新整合,将分散的监督资源通过联席会议形式集中实施,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会议以县法制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县法院行政法定代表人出席应诉、县检察院以罚代刑、县监察局以罚代纪为载体,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难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共同探讨、研究和交流,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淳安县积极探索实施复议案件立案前协调机制,加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协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仅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区、县(市)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目标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各地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不平衡。个别地区尚未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纳入本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制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认识,未按照层级监督要求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不依法行政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存在较大差距。市政府第194号令规定“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但从评议考核情况来看,不少区、县(市)仍然存在有件不报的问题。
(三)执法队伍素质有待加强。部分区、县(市)执法部门存在调查笔录不规范、案卷装订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到位、认定事实证据不充分的现象,以罚代管、以收代管、以罚代刑、重许可轻监督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尤其是个别县(市)还未按规定督促落实罚款收缴分离制度。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评议考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各区、县(市)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各区、县(市)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注重加强本地区的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选配既懂法律又懂专业的人员充实到法制机构,充分发挥他们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领导及执法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各单位要将学习和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培养一批真学、真懂、真干的行政执法人员,使全市的行政执法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司法 行政 考核 通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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