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

 

杭府法审告[2008]23号

杭府法审告[2008]23号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你局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管理细则〉的通知》(杭科农 [2008] 119号、杭财教[2008]767号)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抄送: 1、《杭州政报》编辑部
2、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

 

 

杭科农〔2008〕119号
杭财教〔2008〕767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导向作用,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制定了《杭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管理细则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财政局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版权所有  承办:杭州市信息中心  浙ICP备05079423号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内)   邮编:310026  电话:(0571)85251214  邮箱:fzb@h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