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府法审告[2008]15号
杭州市财政局:
你局上报的《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旅游西进、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直接拨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杭财基〔2008〕588号)文件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抄送:1、《杭州政报》编辑部
2、市委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旅游西进、旅游发展
专项资金直接拨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杭财基〔2008〕588号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旅游西进、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直接拨付管理试行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杭州市旅游西进、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直接拨付管理试行办法》
2、旅游西进、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直接拨付流程图
3、杭州市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申请表
二OO八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 财政 资金 拨付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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