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府法审告[2006]23号
市城管办:
你办上报的规范性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杭州市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杭州市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复技术规程〉的通知》(杭城管规[2006]45号),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
抄送:1、《杭州政报》编辑部
2、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
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 局
杭城管规 [2006]4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杭州市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
《杭州市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复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杭州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杭州市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杭州市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复技术规程》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杭州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杭州市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程》
《杭州市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复技术规程》
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 局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