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府法审告[2006]20号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规范性文件《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验收标准〉和〈杭州市农村卫生室“合格药房”验收标准〉的通知》(杭食药监市场[2006]64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抄送:1、《杭州政报》编辑部 2、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
杭州市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验收标准
杭州市农村卫生室“合格药房”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