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

 

杭府法审告[2006]4号

杭府法备告[2006]4号


淳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规范千岛湖水域垂钓管理的通知》(淳政发[2006]3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特此答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抄送: 1、《杭州政报》编辑部
2、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


淳政发〔2006〕3号

  关于规范千岛湖水域垂钓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保护千岛湖渔业资源和水资源,加强对千岛湖水域垂钓行为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浙江省渔业管理实施办法》、《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办法》及《省委关于改变新安江经济开发建设公司隶属关系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现将规范千岛湖水域垂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定垂钓区
  根据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农业局)会同新安江开发总公司等单位对千岛湖渔业资源的调研情况,将下列水域划为垂钓区,供广大钓鱼爱好者和游客进行娱乐性垂钓:
  1、除明珠花园码头至西园旅游码头外的环城中湖沿岸;
  2、新旅游码头至千岛湖大桥南面沿岸;
  3、新安江大坝至东南湖区渔政分站沿岸;
  4、横沿乡毛家码头以上沿岸;
  5、威坪镇东方大桥以上沿岸。
  千岛湖沿岸各乡镇辖区零星支流的沿岸水域,因旅游发展需要,需划定垂钓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新安江开发总公司进行划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今后根据旅游发展需要可逐步规范开发经营性垂钓区。
  二、规范垂钓行为
  1、需在划定的垂钓区内进行垂钓的,应向县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县渔政站)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按一杆一钓的方式进行立岸垂钓,不得使用船只入湖垂钓。
  2、需在划定的垂钓区外进行垂钓捕捞作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向县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垂钓捕捞手续,按准许使用的钓具进行垂钓。
  3、无论是在垂钓区内进行垂钓,还是在垂钓区外进行垂钓捕捞作业,均不得违反禁渔期和禁渔区的规定;禁止使用刹钩、爆炸钩等钓具进行垂钓作业;严禁在夜间使用灯光诱钓诱捕;不得钓捕鲢鳙鱼,不得使用鲢鳙鱼诱食剂饵和毒饵进行垂钓,因误钓误捕鲢鳙鱼的,应主动及时放生湖内;并自觉接受渔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
  1、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依法加强对千岛湖水域垂钓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对违规垂钓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2、县公安、工商、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及新安江开发总公司,应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千岛湖水域垂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政府和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本辖区内的垂钓管理工作。
  四、本通知自下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淳安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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