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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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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十五”期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依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为我市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打造“平安杭州”、构建“和谐杭州”提供法制保障。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
五年来,我办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活动,为市领导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加快了我市“法治政府”的建设步伐。
1、为《行政许可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行政许可法》颁布前,我办积极参与了三轮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为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办为保证《行政许可法》在全市范围内得到贯彻实施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协助建立了“杭州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邀请专家为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讲授行政许可法;组织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500余人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分批对全市4800余名涉及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和考核。三是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对54个市政府部门上报的800余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确认63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清理出122个收费项目。对154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5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对1990年以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发布的360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了82件。四是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起草了《杭州市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试行)》,构建起我市完整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体系。五是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2005年,会同市监察局对部分区、县(市)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主持召开了全市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工作现场会、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座谈会,使全市行政许可的实施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六是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进行规范。
2、协助市政府抓好《纲要》贯彻落实的组织推动和宣传工作。《纲要》是指导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为使《纲要》在全市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我办协助市政府做好了《纲要》的组织推动和宣传工作。代市政府拟文,成立“杭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加强了对《纲要》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承担了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工作,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2005—2008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确立了今后几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格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促进我市“法治政府”的建设。同时,加强《纲要》的学习培训,介绍外地贯彻落实《纲要》的经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此外,通过举办大型法律及政策咨询活动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纲要》,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为全面推动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利用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意见,促进行政决策的法制化和科学化。一是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五年来,共完成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规范性文件审核500余件,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二是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积极参与“防治非典”、“西湖综合保护工程”、“一纵三横”工程、依法管理“四小车”、缓解“七大问题”等工作,就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并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制定相关政策。三是对政府及所属部门的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讼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近年来,对绕城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西湖风景区大安停车公司土地使用权拍卖、天子岭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长征无线电厂改制等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问题提出法律意见,这些法律意见基本被相关部门采纳。四是为市政府遇到的问题依法提出解决方案。对市领导“信访接待日”、“12345”市长公开电话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对我市发生的一些重大群体突发事件依法提出解决方案,有效地化解了矛盾。
4、代理市政府诉讼事务,维护市政府的良好形象。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精心准备应诉方案,代理市政府参加庭审活动,切实维护市政府的良好形象。五年来,因不服行政复议、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审批、土地确权而起诉市政府的案件共有42件,其中,我办工作人员直接出庭代理应诉 14件,指导市房改办和市国土局应诉的案件28件。通过参与行政诉讼活动,既宣传了法制,又维护了市政府的良好形象。
5、依法妥善处理市领导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2003年,为落实市委王国平书记的“杭州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门在制定、实施法律时应主动接轨上海”重要批示,我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杭州法制建设接轨上海的思考》一文,得到了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为保证市委、市政府“让电于民”八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办起草并公布了《关于近期供用电形势有关问题的法律解答》,消除了市民对拉限电行为合法性的疑虑。参与裴长洪副市长主持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撰写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参与研究起草了《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项制度》等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为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了参考。出台的政府规章《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此外,还认真办理了涉及到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提案和建议60余件,五年来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20多件。
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我市行政管理提供依据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办认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五年共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89件,为构建“和谐杭州”、引领“和谐创业”提供了法制保障。在立法工作中,我办积极尝试,勇于创新,突出“五性”,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一是讲究计划性。制定《杭州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立项办法》,规范立法选项工作的程序。认真审查部门申报立法项目,立足我市实际,区别轻重缓急,拟定立法计划草案并报市政府批准执行。二是突出地方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立法工作,立法项目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如,《杭州市旅游条例》、《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三是强化民主性。实行开门立法,完善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立法项目,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在网上或媒体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先后召开了《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两次立法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力求科学性。组建了立法咨询委员会,就一些涉及理论较深的立法项目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使立法工作更准确、更具科学性。如,在制定《杭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过程中,考虑到其与《物权法》的衔接问题,将其提交立法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听取并采纳了部分专家的意见建议。同时,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工作,对《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立法绩效进行全面系统的检验和评价。五是增强公开性。在《杭州日报》、《杭州政报》和中国杭州网、杭州政府法制网上及时刊登已颁布的规章,方便市民查阅。
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裁决工作,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年来,共收到申请复议的案件458件,立案受理301件。审结309件(含转结案件8件),其中,维持处理的187件,撤销14件,变更2件,确认违法2件,终止处理104件。在审理过程中,我办围绕“三抓三促”,依法公正审理,为建设“法治杭州”、打造“平安杭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抓制度,促办案质量的提高。出台了行政复议错案责任追究、行政败诉案件分析、重点疑难案件办务会集体讨论和专家论证制度等多项制度,着力进行了复议文书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促使工作人员认真办案,确保了案件办理的高质量和高效率。二是抓指导,促办案人员素质的提升。开展全市“优秀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促进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制作法律文书的规范化。通过召开座谈会、探讨典型案件、做好统计分析等形式,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开展复议工作,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三是抓协调,促社会和谐。按照《纲要》的要求,遵循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将协调机制大胆地运用于办案过程中,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和谐杭州”的建设。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进一步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围绕“四加强四促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展开。2003年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与有关执法部门签订了第二轮行政执法责任书。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办顺应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增加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办法。在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强化了年终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单位的评议考核工作,增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快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进程。二是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促进政令通畅和法制统一。2003年,起草了《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比较早地建立起了“前置审查”机制;2005年,出台了《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规则》,规范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五年来,共办理市政府各部门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116件,推动了全市依法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重新确认登记工作,积极做好各区、县(市)政府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三是加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率先在全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的步伐。指导萧山、余杭、富阳、建德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解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减少职责交叉和执法推诿扯皮,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促进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运作。四是加强培训考核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五年来,对1087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并组织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考试,较大程度上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共办理和下发行政执法证 8943本,基本保证了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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