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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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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政府法制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
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作。一是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积极参与了“防治非典”、“西湖综合保护工程”、“三口五路综合整治工程”、依法管理“四小车”、缓解“七大问题”等各项中心工作。二是为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把好政策法律关。共完成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规范性文件审核290件,我办在审核中严把法律关,出具的意见基本被采纳,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三是确保《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我办着重做了以下工作:(1)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邀请专家为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讲授行政许可法;组织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500余人,分批参加行政许可法培训;分29批对全市4800余名涉及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和考核。(2)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对54个市政府部门上报的800余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确认并公布了360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了没有法定依据的220项审批项目;确认63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法调整了4个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实施主体;清理出122个收费项目,依法保留了20个收费项目。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有效的5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依法废止了2件,修订了16件。对现行有效的154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废止了32件,修改了42件。对1990年以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发布的360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了82件。(3)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起草了《杭州市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构建起我市完整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体系。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着手各项实施工作。筹备召开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2005—2008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杭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杭州市关于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意见》等文件。
二、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五年来,我办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高质量地完成了每年年初确定的立法任务,共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89件。其中,2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64件政府规章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令发布施行。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我办积极尝试,勇于创新,突出“三性”,保障公众参与立法,使立法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一是增强计划性。我们对部门申报立法项目认真审查,立足我市实际,区别轻重缓急,拟定了立法计划草案并报市政府批准执行。二是突出地方性。所完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如,《杭州市旅游管理条例》、《杭州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杭州市信息化条例》、《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三是强化民主性。实行开门立法,除了常规的吸收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立法外,还吸收市民群众、企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参与立法工作。对于一些涉及理论较深、制度设计较敏感的政府规章项目,提交立法咨询委员会论证。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立法项目,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在网上或媒体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我们先后召开了《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两次立法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制定《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建筑、文物保护方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该《办法》出台后获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行政复议、应诉、裁决工作依法规范,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年来,市政府共收到申请复议的案件398件,立案受理259件,经审理,维持处理的154件,撤销13件,变更2件,确认违法2件,终止处理82件,不予受理132件,作移送处理的6件,另外有8件正在审理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坚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需要确认违法和撤销的案件,及时报送市政府,较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办案行为和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先后出台了行政复议错案责任追究、行政败诉案件分析、重点疑难案件办务会集体讨论和专家论证制度等多项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进行了一系列复议文书改革,制定《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规范》并下发全市复议机关参照执行,有效地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二是注重协调和释法说理,及时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我们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逐步从被动走向主动。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出实效。2003年,组织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2004年,修订完善了《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许可工作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测试等内容纳入考评中;在考核方法更加完善,将平时专项考核与年终集中考核结合起来;在考核手段有所创新,首次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2005年,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增加了对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等情况。此外,在市政府领导下,我办认真组织实施了对全市46家行政执法责任单位的评议考核工作,确保对行政执法责任单位的依法行政情况作出正确评价。二是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政令通畅。2003年10月,我办起草的《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经市政府通过实施,从而在全国比较早地建立起了“前置审查”机制,确保法律法规的统一实施。至今已办理市政府各部门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116件,通过111件,未通过4件。同时,办理各区、县(市)政府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40件。五年来,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重新确认登记工作,公布了我市重新确认的129家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共对1013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和备案。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五年来,对1087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并组织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考试,较大程度上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共办理和下发行政执法证 8943本,较好地解决了无证人员参与执法等问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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