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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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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贯彻国务院《纲要》的有关情况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后,我市围绕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努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做了大量工作: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纲要》下发后,我市就及时组织政府法制办的干部认真学习了《纲要》。市法制办派员参加了国务院举办和《纲要》专题培训,听取了省政府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作的《纲要》专题讲座。同时,市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各区、县(市)法制办主任工作会议,对《纲要》的贯彻落实进行了部署,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学习和培训,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掌握了《纲要》的内容,认识到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积极谋划,周密部署
我市成立了由孙忠焕市长任组长、盛继芳副市长任副组长共21个部门领导组成的“杭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市法制办正组织人员起草《杭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对准备工作、工作部署、宣传培训、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各阶段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同时,要求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市)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和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目前,淳安县已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三、认真工作,狠抓落实
1、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立了组织机构。建立了杭州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我市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和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开展学习和培训。组织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100余人,分批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等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根据市领导要求,分29批对全市4800余名涉及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和考核。同时,邀请国家、省有关专家为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讲授行政许可法。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杭州市关于开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集中宣传活动,杭州市及各区、县(市)均在当地组织举办了行政许可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二是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对54个市政府部门上报的897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梳理出645项审批项目。经审查,对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360项行政许可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予以确认并公布;对没有法定依据的220项审批项目予以取消;其余60余项属于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方面,经过清理,共确认63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清理方面,共清理出122个收费项目,取消了市级部门自行设定的2个收费项目,根据省政府的清理结果取消了上级部门设定的93个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中的16个,依法保留了20个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对5个不属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按照国家法律执行。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方面,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有效的5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依法废止了2件地方性法规和修订了16件地方性法规。对现行有效的154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废止32件市政府规章,修改42件市政府规章。同时,对1990年以来市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360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了82件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强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市政府出台实施《杭州市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试行)》,构建起我市完整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体系。督促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建立相关制度。目前,已有38个市政府部门、8个区、县(市)建立了相应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
2、加强地方立法,确保依法行政。我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制定了《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推进了市委、市政府“七难”问题的解决。制定了《杭州市信息化条例》、《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填补了我市信息化方面的立法空白,推动了我市信息化的进程。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开门立法,积极创新立法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有效利用多种裁体,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使“以民为本”的理念体现在立法的内容上。如,在制定《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时,主动听取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意见,实地调查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情况,既确保了出台后的规章切实可行,也为我市“三口五路”综合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对一些重点或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坚持召开立法咨询论证会,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做好行政复议、裁决、应诉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各行政复议机关始终坚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制度的救济、监督、保障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1-9月份,市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9件,其中受理55件,审结58件(接转上年度案件6件),不予受理6件,作其他处理3件。在审结的案件中,维持40件,终止17件,撤销1件。妥善处理了15起状告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受市政府委托出庭应诉2件并胜诉。在行政应诉中,有的区、县(市)法制办应用了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增强各行政部门单位一把手的重视,强化行政执法单位的自身监督。如,建德市自今年开始实施这一制度以来,已有劳动、工商、水利等7个部门的行政正职出庭参加了应诉,该制度得到省高院的肯定。
4、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市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逐步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从被动走向主动。一是完善了《杭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使考核内容更全面、考核办法更易于操作。组织起草了《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质量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编制了行政处罚文书统一文本,为规范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和提高处罚案卷质量,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内容打下基础。二是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政令通畅。去年,市法制办共办理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56件,对212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和备案,使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合法性得到了“刚性”监督,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保了政令畅通。今年,还准备推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规则》,对行政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各区、县(市)也出台了相关制度,如下城区政府出台了《政府工作规则》、《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政务督查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对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三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进一步推进。去年,率先在全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完成了萧山、余杭两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组建工作,指导富阳、建德两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帮助其完善工作方案、加强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去年分8期对215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并组织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考试。全力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共办理和下发行政执法证1123本。各区、县(市)也举行各种各样的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水平。如下城区法制办举行了由全区区管中层干部参加的行政许可法的讲座;建德市法制办去年召开了两次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针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发现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交流,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提高。五是加大了执法监督的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为了保证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杭州市监察局与法制办于2004年11月和2005年6月两次联合对区、县(市)政府和市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有些区、县(市)立足实际,加大了行政监督力度,开展了专项检查。如,建德市自去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人防、统计、城市规划、建筑市场、文化市场等方面法律实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纠正了一些违法行为,保障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临安市自今年以来,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的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监督。
5、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政府的法律顾问。为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专业优势和参谋、助手及法律顾问作用,2005年1月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的直接关心下,市编委下文批准建立了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目前,法律顾问室的筹建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我市法制顾问工作将以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破七难、作贡献”等方面,全面开展政府法制顾问工作,积极、准确、及时地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
(杭州市法制办 秘书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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