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近年来,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但是,高效行政的目标还远未实现:行政机关办事效率还需提高;行政管理成本比较高;人民群众办事难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制约行政机关高效行政的因素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府掌握的资源是有限的,决定了它所承担的职责也应当是有限的。盲目的大包大揽只会造成政府管理“小马拉大车”的被动局面。目前,一些政府还在管理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而一些真正应当管住、管好的事情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或者没有足够的精力顾及,心有余而力不足。比如,打着发展经济的旗号,有的地方政府给行政机关下达招商引资的任务。为了完成任务,有的领导带领干部外出考察,争取投资,本职工作就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
二是,行政机关权力配置还不够科学,行政权力行使交叉、重叠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纵向上看,行政机关权力行使存在层级多、“上下一般粗”的现象。从横向上看,同一级政府不同部门职责划分存在模糊地带,“扯皮”、“打架”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权力的交叉、重叠不仅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带来负担和不便,而且严重地浪费了有限的行政资源。
三是,行政程序不够完善,依程序行政的观念比较淡漠。受传统思维影响,不少法律、法规在赋予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同时,对权力行使的具体程序,特别是时限规定不甚明确。比如,有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某项事项行使许可权,但是对具体程序未作任何规定。实践中,行政机关或者工作人员执法随意性很大,导致经常出现申请人得到许可决定要等待几个月的情况。有的行政机关或者工作人员程序观念淡漠,认为只要“办了事”、“有结果”就可以,对有关的程序规定置之不理,违法行政。
四是,行政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单向式的,强调命令、服从,不注意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沟通和互动。这种管理方式的优点是效率高,缺点是副作用可能比较大,不仅不能便民,而且往往导致行政管理效益低下。目前,许多地方出现的大量城市建设、征地拆迁方面的纠纷就是典型的例子。行政权力行使的“部门分割”现象严重,行政机关之间、同一行政机关不同内设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作配合,不仅造成当事人办事不便,而且导致行政管理成本高居不下。比如,为了取得开办旅馆的许可,申请人需要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治安许可、特种行业许可及消防许可。在多数地方,这三个许可都需要申请人分别提出申请。行政管理反映科技进步不够,在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方面还需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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