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简讯

 

下城区全面部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城区政府被杭州市政府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试点单位。日前,下城区政府正式印发《下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办法》和《二〇〇八年下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并召开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部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将紧紧围绕“五个具有”和“五个不发生”的创建目标,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机制、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等五方面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作为推进我区依法行政的一种长期工作载体,考核评比将综合运用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的成果。区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主体、部分市级延伸机构均作为创建主体,街道办事处参照评议。今年的创建工作自7月开始至2009年春节前后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阶段、创建实施阶段、创建申报阶段、考评验收阶段、总结表彰阶段五个步骤实施。通过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下城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和谐城区”、争创“生活品质之城”示范区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下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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